部门公告
关于开展我院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2-04-16 06:26 来源:未知 点击量:
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设路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教师函〔2011〕4号)(点击查看)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确认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在省外经认定、评审获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未经确认,不能在省内申请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或转系列评审。
二、确认工作
请于5月6日前,请将以下确认材料交人事处,同时将1-3项的电子版发到人事处电子邮箱(rsc@gdaib.edu.cn)。
1、《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一式6份,用A4纸双面打印;
2、《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信息录入表》一式1份,用A4纸打印;
3、贴资格证相片页,用A4纸打印;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人事档案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1份;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三、其他
本通知和上述文件可在人事处网页中查阅,相关表格可在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咨询电话:020-85230270 杨老师
《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设路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粤教师函〔2011〕4号)(点击查看)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有关确认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确认范围
在省外经认定、评审获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者。未经确认,不能在省内申请评审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或转系列评审。
二、确认工作
请于5月6日前,请将以下确认材料交人事处,同时将1-3项的电子版发到人事处电子邮箱(rsc@gdaib.edu.cn)。
1、《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一式6份,用A4纸双面打印;
2、《省外来粤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信息录入表》一式1份,用A4纸打印;
3、贴资格证相片页,用A4纸打印;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人事档案中《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复印件1份;
6、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三、其他
本通知和上述文件可在人事处网页中查阅,相关表格可在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咨询电话:020-85230270 杨老师
学院人事处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06号)